市长笔记 3 难办的用车制度改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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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难办的用车制度改革(3)

武小九读完车改方案后,老白问大家,对刚才的车改方案有何意见,有何补充?这时有位从政协来的同志发言了。应该在车改的内容中加上对离退休老干部的用车事项。

这位同志提到老干部,马上引起我的警觉和重视,是啊,干什么事应该首先想到老干部的利益,千万不能损坏老干部已经获得的实惠。我马上表态,说对对对,这一点很重要,大家说一说,对老干部用车该怎么改革?

这时纪委书记李进翻开一个本子,说:“这方面国家是这样定的,《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已离休的副部长级干部、退出现职尚未办离休手续的副部长级干部和副部长级干部离休后享受正部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中央对副部级的干部做出这样的规定,我们Q市能到副部级的也只有市委书记一人,其他最高也就是正厅级了。我们可参考中央对汽车配给的规定,制定咱们对离退休老干部的办法。”常务副市长欧阳弘马上发表了不同看法:

“李书记说得很正确,遵照中央制定的原则去进行车改,当然是没错的。不过,据我所知,中央的原则现在各省都没有执行,还都是各自照着各自的办法弄。年前我去南方一个省会出差,他们退下来的市级正职和副职大多还配车,有的是一人配一专车,有的是几个人配一辆车。像咱Q市,退休后的侯市长,至今不是还有专车服务嘛,其他的副职也都照用车不误。要是这样一改,拿老干部下刀,恐怕他们接受不了。”这时就有人说,为什么接受不了?既然进行车改,大家都应该参与,老干部也不能是车改的特区啊!

就这个事,又是一阵激烈的争论,争论过后,又是等我拍板。

从原则上讲,眼下对老干部的这种特殊照顾用车是不对的。老干部在任时,有公车服务是工作需要;既然离休了,退休了,那就是休息,休息的人再配汽车,再跟踪服务,有必要吗?有道理吗?这样下去浪费何其大啊!倘若是用老干部自个儿收入的工资去为汽车买汽油,去为汽车买保险,掏修理费,老干部肯定不干。是国家的公款包养了这种公车的一切消费,老干部当然心平气和地乐意长久如此下去。

可是,从实际情况讲,这次车改,一开始就拿老干部下手并不妥当,至少应该对老干部予以适当照顾,先过渡一下,不要一步到位。否则,若将老干部惹恼了,车改的事一开始就出师不利,这样下去肯定中途夭折。因为有人往往会利用老干部来干扰工作。

我最后表态,车改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暂不触及老干部的事,他们原来怎么用车,眼下还怎么用车,其他在职的领导一律照今天的车改方案实施。我之所以这样做,并非是不改革老干部的用车制度,只是稍缓一步,待在职干部车改就绪之后,再对老干部下手车改,这样做更稳妥些。

做事要学会因地制宜,要符合当地的实情。中央的规定指的是全国,特别是中央那一方位。我们是地方,地方的人文环境还是我们了解得深刻透彻。当然,我们实施的车改方案,还是一个初步的草案,实施过程中会发现不完善和不科学的地方,这是必然会出现的问题,这种问题只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去修正、去完善,而不能强调怕出问题就不去实施……

我虽这么说,实际上我的心中也没底,对这种事只能是先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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