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法则 第十六章 两强对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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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旭虽然不滥杀无辜,但是连旭绝对不是一个好人,并且连旭是一个典型的有仇必报之人。

费耿当初三番两次的暗杀连旭,并且让连旭险些丧命。如果红月不是连战天的宠物,如果连旭没有这么多的奇遇,连旭有十条命都死在费德南手中了。

杀了费德南,让连旭的心境得到一点点的突破。这算是对自己的道的一种自我坚持,也算是一个自我挑战。

以前的连旭,或许会饶了费德南。但是现在的连旭有自己的道,并且非常坚定不移的完善自己的道。既然费德南曾经威胁过连旭的性命,那费德南就必须死。

或许费德南对连旭造不成任何威胁了,但是费德南会因此而害怕连旭杀了自己。死亡的恐惧可以激发一个人的潜能与意志,所以连旭要将这个潜在的威胁灭杀。

抛弃了自己曾经坚持的原则,这是对还是错,连旭不会去想那么多。这就是观念升级为信念,信念转换为心中的道之后的改变。

连旭从费耿手中得到猿人令后,直接离开了。费耿无法发现连旭杀了一个人,因为连旭毁尸灭迹做到非常好,等费耿发现猿人族少了一个人的时候,连旭早就在炼狱城了。

猿人令已经得到手了,五块令牌已经得到四块了,剩下一块就是狼人令了。

连旭这次前往炼狱城,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杀雷傲。因为雷傲曾经威胁了连旭的性命,所以雷傲必须要死。

然而,人王却给连旭提了个醒:“小家伙,你杀雷傲可以,不过你必须让他先动手。换而言之,就是说你要想办法激怒他,让他对你动手,然后你再杀了雷傲。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算炼狱城的天狼神兽出手了,你也不用怕。”

连旭挠了挠头,好奇地问道:“人王前辈,为什么雷傲先动手,我就不用怕呢?”

“小家伙,本尊当初逼迫两个大陆的守护神兽签订了一个契约,如果你直接动手杀死狼人族的族长,天狼神兽就有资格动手杀了你。为保万无一失,必须要让雷傲先动手。如果是雷傲先动手,你再杀了雷傲,天狼神兽就不会动手了。”

以人王对连旭的了解,这一点必须要说清楚。要不然,以连旭贪生怕死的性格,出了问题肯定会埋怨人王。

连旭挠了挠头,嘿嘿一笑:“人王前辈,您真了解我,知道我是一个珍惜生命,爱惜生命的人!”

灵魂世界中的人王不屑道:“小家伙,你以为本尊想了解你吗?就你这贪生怕死的性格,难成大事!”

“嘿嘿!”

连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人王前辈,我连旭本来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不想成就什么大事。”

人王不想再与连旭争辩,不过还是提醒道:“小家伙,赵牟的记忆中有天狼神兽的实力,你应该清楚。天狼神兽是除了赵牟之外最强的一个,所以你必须要让雷傲先动手。如果雷傲激怒你,你也一定要忍住,知道了吗?”

连旭挠了挠头,好奇地问道:“人王前辈,您跟他们到底签订了什么契约?”

人王知道连旭又要钻牛角尖了,于是回答道:“小家伙,本尊跟他们签订的契约算是一个谈判。他们不希望本尊与本尊有关系的人以后伤害他们与他们有关系的人,本尊也希望他们与他们有关系的人以后不要伤害与本尊有关系的人。如果有一方有意或者无意伤害了对方,被伤害的一方就有资格动手。如果违反契约,天诛地灭!”

连旭突然双眼一亮,立即问道:“人王前辈,雷傲当初在落花岛想杀我算不算?”

“不算!”

人王立即否定了连旭的想法:“小家伙,当初本尊不在场,天狼神兽也不在场,只要有一方不在场就不算数。如果是雷傲先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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