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过头说:“圣诞节去见爸妈,好吗?”

呃,如果说不好,这闪婚的泡沫就要破了吧?我有口无心,“好啊。”

“但是,可能还要委屈你。”

我无所谓,“什么委屈都不是事儿。只要你在。”

“买下顾伯伯手上的百盛股权,我需要时间。在我完成这件事之前,我们先不要举行婚礼,好吗?”

这个请求有点强人所难。闪婚不办婚礼,那意思等于承认我们没感情基础,需要时间了解。难道我要像他前任女友一样,追求他好几年,再做几年未婚妻,然后才能昭告天下我们在一起了?

这个请求似乎也有道理。股权和婚礼本是两码事,但他的身份特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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