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风张牙舞爪地翻腾挣扎,扭过头,狠狠咬住他的手,登时鲜血飞溅。

薛成璧仍是面无表情。

他看似极为平静,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威胁或者攻击。他只是揪住了小猞猁的后颈皮,那是母猞猁所用的最不伤害幼崽的动作。

从表面上看,反倒是小步风又凶又烈还伤人,占尽了上风。

然而渐渐的,小步风开始变得畏惧,连薛成璧手背流下的鲜血也不敢舔了,好似他血里流有剧毒。

她耳朵向后伏倒,瑟瑟趴着脑袋,身体缩成小团,张开嘴却不敢发出声音。

这是臣服认输之意。

薛成璧放下了她,她也不敢跑远,乖乖团在他身边。

“我不养无用之物。”薛成璧嗓音轻缓,“好在听说你很聪明。”

他从锦囊里取出了萧晓的玉佩。

这枚玉佩一直由萧晓贴身携带,上面浸透了他的气味。即便两次易主,因为有锦囊的隔绝,也留存了萧晓的味道。

带着点奶香的气味,令人作呕。

薛成璧将玉佩递到小步风面前,任由她仔细嗅闻。

“这个味道,可记住了?”他勾起眼尾,“你该懂得,什么人该咬,什么人不该咬。”

小步风虽听不明白,却从他的气息间感觉到了戾气。

野兽之间的交流无需语言,气息与肢体动作便已足够弄懂对方的指令。

小步风向着萧晓的玉佩,咧开嘴角,凶恶地哈了一声。

薛成璧丢给她一块熟肉粒做奖励,眸中跃动着快意。

“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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