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认为是登徒子了。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商场的人流中,杨逸昇竟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方妙娜举着手掌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喂!表哥你怎么了?我已经叫你两声了都没反应,快点回魂了!”

杨逸昇收回目光,掩饰着说:“没什么,我刚刚在想事情而已,你说了什么?”

方妙娜是做警察的,观察力强,“别扯开话题,我觉得你有些不对劲啊,潮热,心慌,盗汗!你又不认得人家,该不会是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吧?!”

杨逸昇差点儿跳起来:“什么?!别瞎说!”

本来只是半开玩笑而已,看他反应这么大,方妙娜更加怀疑了:“ 不会真的被我说中了吧?!”

杨逸昇说:“哪有那么夸张啊。”

他可是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就算是第一面有些许好感,可是是佳人早已远去,他还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听见方妙娜这么猜,只是觉得惋惜而已。

杨逸昇说:“我看这件衣服你不要买了,还是换一件吧。”

“为什么,明明很合身。”

杨逸昇说:“可是你穿起来,没有刚刚那位小姐穿着好看,衣服虽然好看,你根本撑不起来。”

方妙娜气得鼓鼓的:“哇,我可是你亲表妹,连这种话你都能说得出口。”

撞衫已经犯了女人的忌讳,撞衫又比不过人家好看,果然方妙娜无法接受这样的评价。

这件衣服就算再喜欢她也不会买了,更何况她表哥说的是事实!

本来她觉得那件衣服还不错的,衣料也高级,她穿上看起来还算清秀。

汀汀穿着就前凸后翘,完美展现了好身材,方妙娜一对比,就很惨烈了,像是个小孩儿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汀汀为了祭自己的五脏庙,不止买了食材,还特地买了一堆食谱,因为林汀汀的记忆里是不会煮饭的。

可是当她拿起食材的时候,似乎就知道要怎么做,看来曾经的她还是一个厨艺高手。

食谱也被随手放在一边,成了可有可无的课外读物。

回到家之后,不久她就要参加面试,那件连衣裙就被她收起来了,没有机会穿。

直到再次拿出来要穿的时候才发现,袋子里面多了一支本来没有的小木刀。

这只小木刀包浆亮泽,应该是被人珍惜保养,并且已经佩戴好久了,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她的衣服袋子里。

汀汀想到买衣服的那一天,唯一接触到的除了收银员之外,就是那个认错人的人了。

她没有把木刀直接扔掉,而是把它放到桌子上的笔筒里。心想,如果有缘再见到的话,她就把东西还给那人,香港那么大,再遇见的几率十分小。

另一边,杨逸昇回到姑姑家之后,方妙娜还拿这件事情打趣他,说他在商场的时候对人家女孩子有好感,结果那女孩儿明显对他不感兴趣,连多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给,就潇洒的走了。

姑姑很关心杨逸昇的生活:“什么?遇到喜欢的女孩子,那还不快点要来电话号码?你真的就让人走了?”

杨逸昇也很沮丧:“这次回国我也只能待三天,哪有机会做别的事?”

杨逸昇少年时父母过世,是他姑姑一手把他养大的,这个表妹与他亲妹妹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吐槽起表哥毫不留情。

杨逸昇十几岁的时候就跟姑姑到了英国,在那边读书,后来又工作。

姑姑和表妹也是在一年前才回流到了香港。

他这次回来,只有短短一个星期的假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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