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鹿以前是叫过林也哥,可绝对谈不上喜欢。

叫他哥是因为第一次被领到他面前,宋绫逼着她叫。那时候她穿着漂亮的小洋裙,觉得自己身上没有一丁点儿令人讨厌的地方,叫了也绝不丢人。第一次,就知道哥在林也耳朵里是个极度恶心的字眼。第二次依然这么叫,是故意挑衅。第三次,则又是另一回事。

宋鹿和林也是点头兄妹,总共见过三面,还都落下乱七八糟的回忆。宋鹿觉得林也这七年变化很大,笨笨圆圆的少年气不见了,脸上棱是棱,角是角,囫囵一罩面,竟然一下子没认出来。

林也这边倒是盖棺定论。

宋鹿一成不变,样子没变,本性更是。

他在国外待了七年零三个月,跟随世界成长起来,而宋鹿,一重逢就借东风搭电梯,之后躲在房间鬼祟地谋划要从林家捞出五百万。她们母女一如既往不要脸,贪得无厌。

林也的目光垂在宋鹿脚上。

宋鹿穿着一双刷得很干净却旧了的运动鞋,是李宁牌的。

七年前,他妈妈刚死。他冲进林综生的书房,抄起桌上的相架就往林综生脸上砸。相片上是父亲拥着练大提琴的宋鹿。他看到窗帘下露出一双赤裸的脚,一把将躲在后面偷看的宋鹿拉出来。

不管亲儿子,却帮着别人养便宜女儿!

更可笑的是,林也走的时候,那个寄养女眼泪汪汪拉住他。

宋鹿当时说的是什么?

“哥,别走。”

七年了,窗帘后颤抖的双脚和眼前的球鞋在林也视线中重叠。

林也笑一下,把打火机收起来,说:“鞋不错,挺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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