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仲锷跟好友童展去酒吧喝酒,他愉快的承认,不过最初的几次见面,他就被她迷住了。而问题是,他请她吃了一次饭后,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她就再也没有答应过,礼貌的解释说,自己很忙着上课,忙着采访,忙着帮人干这个干那个,总之就是没空。
童展吃惊,随后失笑:“想不到你叶大公子也会有这天,竟然约女孩子都约不到。不过,没准是那女孩欲擒故纵,我就遇到过这样的姑娘,最善于以退为进。现在女孩子都熟读兵法,高明得诸葛亮都自叹弗如。”
“她不是那种人,看我的时候就跟看别人没什么区别,”叶仲锷眉头紧锁,自嘲的笑一笑:“我还真是太高估自己,原来就是有人不把我当回事。”
童展觉得用有趣,继续笑:“知不知道有句话,年轻女人的最爱,第一是化妆品,第二就是你了。当然,也不乏例外,所以你才会一脚踢倒了石头。”说着,童展哈哈一笑,说,“那女孩子长怎么样?跟这几个姑娘相比?”
说话,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到他们身边,脸上稚气未脱却化了很浓的妆,看来都是大学生,衣着鲜艳,喝酒点烟的姿势纯熟无比。叶仲锷瞥了那几个女孩一眼,笑着摇头,正要说话,却被一个女孩手里的杂志吸引住了。
那是本有名的旅游杂志,彩版印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的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得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色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儿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的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的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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